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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家观点:天津市高院认定天津同仁堂集团为“天津同仁堂”字号权利人,合法权益应予以保护

发布时间:2023-03-26

《第一财经日报》

近日,《第一财经日报》发表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南开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数字经济交叉科学中心研究员陈兵等专家的署名文章《从司法实践案例思考知识产权保护与公平竞争维护》。该篇文章对2022年度天津法院产权保护的典型案例予以述评,以期推动对协同知识产权保护与公平竞争维护的法治思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竞争政策与大数据中心对该篇文章进行了转载。

文章特别指出,考量立法目的与企业名称权内涵,老字号合法权益可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今年年初,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15件“2022年度天津法院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了“天津同仁堂公司诉朴谷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陈兵教授等专家认为,涉案“同仁堂”是我国中医药领域具有悠久历史的老字号。在案证据及相关材料显示,包括“天津同仁堂”在内,数家包含“同仁堂”字号的企业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天津同仁堂公司作为“天津同仁堂”字号的权利人,其享有的合法权益依法应予以保护。

专家文章指出,天津市高院的生效判决充分考量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与企业名称权的内涵,以及涉案老字号企业的历史渊源与其字号的实际使用情况和现有社会影响力等因素,最终认定被告的涉案行为构成对天津同仁堂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该典型案例系对“天津同仁堂”这一有较高知名度的“中华老字号”给予司法保护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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