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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深化“带押过户”改革 降低企业过桥资金负担

发布时间:2026-08-02

  自然资源部、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做好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深化“带押过户”改革,要求各地要因地制宜,灵活采取多种模式,通过合并办理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借新贷与还旧贷无缝衔接,方便企业购置各类不动产时,能够及时享受“带押过户”服务,有效降低企业过桥资金负担。

  《通知》还提出,要推动跨银行业金融机构“带押过户”,探索逐步统一银行间抵押权转移、变更审核标准,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实现跨行抵押权转移、变更;进一步优化银行间衔接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升企业“带押过户”便利度。鼓励地方引入预告登记,防止抵押权悬空风险,维护买卖企业双方、贷款银行等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金融安全。

  《通知》还强调,要深化登记税务协同,各地要巩固已有改革成果,持续优化企业购置国有土地上房屋转移登记及申报纳税流程,提高业务联办效率。不动产所在地企业专窗或综合窗口统一受理登记办税申请,实现“一窗收件、后台流转”。企业正常经营、购置房屋发票等办税资料齐全的一般性业务即时办结,复杂业务限时办结。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不断拓展即时办结业务范围,缩短限时办结业务办理时限。企业完税后,税务部门实时推送完税信息,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查验土地增值税、契税完税情况,原则上1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

  强化登记金融协同。各地要通过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部门专线等多种方式,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延伸不动产登记服务网点,进一步扩大网点覆盖面。企业可在服务网点申请登记信息查询,支撑贷款办理。贷款办理完成后,企业可在服务网点一并提交抵押登记、转移登记等申请材料,实现关联业务一站式申办。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使用电子印章、电子材料,优化贷款办理流程,提高服务效率。鼓励有条件的省份探索推进省级登记金融“总对总”对接机制,进一步便利企业线上办理跨市县抵押业务,方便企业融资。鼓励各地使用抵押登记关键信息表,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要求提取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关键信息并由抵押双方确认,方便线上申请,减轻表单填报负担。

  大力推进信息共享,加快推进“全程网办”“跨省通办”。《通知》明确,各地要依托各级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按照“属地优先、省级推动、国家支持”的原则推进信息共享。打通企业购置不动产“一件事”全程网办路径,逐步实现转移登记、申报纳税、抵押登记等全流程线上办理。

  推动企业电子签章在企业购置不动产“一件事”事项中的使用以及跨域互认,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推广使用电子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电子询问笔录、电子合同。在申报纳税、贷款办理中,推广应用电子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探索AI、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提供智能导办、表格预填、智能辅助审核、风险提示等服务。加快推进以“全程网办”为主、线下帮办为辅的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

(来源:中国商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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